携程回应杀熟质疑,厂家控价是否涉嫌垄断
以下是携程2011年至2014年中期在旅游行业的一些投资安排,摘自彭成敬:“携程,你为什么投资这么多公司?”此事发生后,不少人提出仲裁,指出携程涉嫌违反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商务部反垄断局(也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在哪里,负责并购、设立合资企业等经营者集中的预审查是否符合《反垄断法》规定?
承德一位酒店老板在信中指责携程霸道:两年前,他要忍受15%的高额佣金。合并去哪儿后,携程及其子公司艺龙、去哪儿集体将佣金提高至15%,试图垄断市场。来自全行业商家的投诉。如果不停止收购方与被收购企业之间的业务整合和价格协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仍可以查处这些竞争对手之间瓜分市场、操纵市场的垄断协议。价格符合反垄断法规定。
1、携程回应涉嫌二选一垄断
而这种情况越多,那些明显涉嫌违法的企业就会更加明目张胆,恶意规避甚至无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并购案,进而推卸责任。问题出在反垄断法本身的缺陷上,三大反垄断执法机构却无所作为。然而,携程收购艺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很快就被遗忘。
2、携程回应涉嫌垄断
由于《反垄断法》并没有规定商务部反垄断局必须首先公告其调查情况,因此这些未依法提前公告的案件不仅无法依法已立案未予披露的,也有依法预先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只有通常对市场竞争影响不大的简单案件才会被公开。不容忽视的是,依法应当提交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案件,在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准或者附条件批准之前,处于待法律效力状态。
其中,删除了“梁建章再次退休,但携程去哪儿联姻相关垄断迷雾尚未散去”的粗体部分。携程收购去哪儿、艺龙的事实众所周知。这不仅被媒体广泛报道,连携程高管本人也在电子邮件中公开承认。携程网并不总是像他们声称的那样遵守法律。有大量关于他们或明或暗地阻止同行、强迫酒店选择某一家、将消费者捆绑销售和利用大数据的报道。我们也看到了很多报道。我见过消费者因大数据向携程打官司的案例。
沉丹阳表示,近期,根据《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商务部约谈了携程网及相关方,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携程通过与百度换股实际控制去哪儿网,只是一些反垄断律师为规避《反垄断法》而制定的套路。也有观点认为,腾讯投资的美团、飞猪在机票、酒店等业务上与携程展开竞争。因此,即使携程整合了艺龙和去哪儿,其在这些业务的市场份额超过70%,也还不够。阻碍有效竞争。
尽管当时媒体高度关注该案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但商务部并未直接回应该交易是否构成经营者集中、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不依法报告而实施垄断法。